乳腺癌遇到怀孕,到底应该怎么做?
NCCN(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)指南,是乳腺癌诊疗中最重要的参考之一。尽管对孕期乳腺癌的研究并不多,但是指南仍旧给出了比较合理的建议。
对于怀孕不同时期的乳腺癌,指南给出的方案也都有所不同,基本上照顾到了可能出现的情况。这三个时期,是按照3个三个月来区分的。
第一个三个月
第一个三个月发现乳腺癌的机会相对较大,因为怀孕后的检查比较容易早期发现问题。
相信不少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终止妊娠,好好治病。但是,指南虽然建议终止妊娠,但是没有说绝对不能继续,并且给出了继续怀孕的方案。
在孕早期,建议直接切除患侧乳房,如要必要,还需行腋窝淋巴结清扫。这是因为保乳手术的术后是需要放疗的,放射线对胎儿的伤害比较大。
化疗可以在完成手术,到达孕中期后在开始,避免孕早期直接化疗。如果做了乳房全切和腋窝清扫后,仍旧需要放疗的,放疗要安排在生完孩子之后。
内分泌治疗对怀孕状态的影响也同样较大,如有需要,也应该在完成生产之后再开始治疗。
第二个三个月
到了孕中期,胎儿状态较为稳定,可选的治疗方案也就稍微灵活一点。
一方面,准妈妈仍旧可以选择患侧乳房的全切加腋窝淋巴结清扫来完成治疗,且可以在术后就开始化疗。
另一方面,也可以先进行化疗,控制肿瘤大小,再进行肿瘤切除的保乳手术进行治疗。这样子不仅可以明确肿瘤是否对药物敏感,也能保留乳房,保证以后的生活质量。
同样的,放疗和内分泌治疗仍旧需要安排到生产之后,保证怀孕期间胎儿的正常生长。
第三个三个月
孕晚期其实对发现乳腺癌不利,因为这时候乳房在为哺乳做准备了,大多数妈妈自己很难发现肿块的存在。即使发现,也不容易想到是肿瘤。
同样到,在孕晚期发现的乳腺癌,治疗时的顾虑也就少很多。
同孕中期一样,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全切乳房,还是保留乳房。化疗也可以更安全地进行了。
在完成化疗后,也就来到了生产后,放疗和内分泌治疗可以直接跟上,不存在中断治疗的问题,相对来说就有了更多的保障。
目前,已经被明确可以在孕期使用的化疗药有:阿霉素(红药水),环磷酰胺,和氟尿嘧啶。熟悉这些药物的患者,就知道,前两种就是常见的“EC→T”方案中的前两种。
而T(紫杉醇类)药物,目前仅有部分小研究表明其在孕期可以安全使用,故而还是需要非常谨慎的。
靶向治疗没有在指南中被提及,但是靶向治疗一般可以在术后1年内开始都可以,所以完全可以等生产完成后在进行。
兼顾母爱与健康
看完指南的提示,可以看出,怀孕对乳腺癌的治疗还是有一定影响,但是并不是说绝对不能进行治疗。
另外,准妈妈如果真的不幸中招,即使评估后不适合继续带着小宝宝,也不是说以后不能怀孕。通过卵巢保护、冻卵等多种手段,都可以提高治疗后的生育成功率。
而且,考虑到孕期激素水平可能刺激乳腺癌加快生长,也还是建议尽早做出选择。
即使放弃了这个孩子,完成全部治疗后,仍然有机会再次怀孕做妈妈,不需要拿自己的命,去换一个孩子。毕竟,没有母亲的呵护,会给孩子的人生带来很大的打击。